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股票配资平台推荐,分支机构应当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但在实务中,总分支机构税率不一致也是很正常的。比如总机构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等;分支机构位于非优惠地区(法定税率25%),或部分分支机构适用地方性税收优惠(如海南自贸港15%税率)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明确总分机构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分摊和税款计算规则。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中,总分公司税率不一致的情况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务处理。以“总机构享受优惠、分支机构不享受”为例,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纳税需分为以下四步:
1.汇总计算企业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总机构将所有分支机构的收入、成本、费用汇总,计算全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考虑税率差异)。
2.分摊应纳税所得额
按以下比例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分摊:总机构:分摊50%;各分支机构:合计分摊50%(按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权重分配,具体比例由总机构确定)。
3.分别适用税率计算税款
总机构:按自身适用税率(如15%)计算税额;分支机构:按当地适用税率(如25%)计算税额;汇总应纳税额=总机构税额+所有分支机构税额。
4.分摊就地缴纳税款
分支机构按分摊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地税率计算税款,并在所在地就地预缴;总机构汇总后,扣除已预缴税款,在总机构所在地补缴或退税。
举例:总机构(A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税率;分公司(B公司)位于非优惠地区,适用25%税率;全公司汇总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分摊比例:总机构50%,分公司50%。计算过程:
分摊应纳税所得额:
总机构:1000万×50%=500万元;
分公司:1000万×50%=500万元。
分别计算税额:
总机构税额:500万×15%=75万元;
分公司税额:500万×25%=125万元;
汇总应纳税额:75万+125万=200万元。
税款缴纳:
分公司在当地预缴125万元;
总机构汇总申报后,补缴税款:200万-125万=75万元。
特殊情形处理:分支机构适用不同优惠税率(如海南分公司15%):分支机构按实际税率计算,总机构汇总时需分别核算。总分支机构均享受优惠:若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适用15%税率,直接汇总后按15%计算税款。
鲍泽玉,注册会计师、执业税务师,从业20余年来,在财税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股票配资平台推荐,谙熟企业和政府会计准则。多年来,专注于为各类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审计、绩效评价、税务和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曾主导和参与多个大中型企业的财务审计、涉税鉴证、税务合规计划,精准识别复杂财税风险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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